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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宁波鄞州:七旬大爷的烦心事,解决了!_世界消息

日期:2023-05-22 17:54:20 来源:正义网


【资料图】

正义网宁波5月22日电(记者蔡俊杰 通讯员励倩 陈佳蓉 胡婷婷)“检察官,您说得有道理,我听您的!”近日,通过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检察官的释法说理,刘大爷和某商铺达成和解。双方签署了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。

2021年7月的一天,年逾七旬的刘大爷经过一沿街商铺门槛前时,在店铺门口斜坡和人行道接壤处不慎被绊倒,就医后被诊断为肩部挫伤、胸壁挫伤,拍片显示右侧三根前肋骨骨折。

事故发生后,商铺因经营需要搬迁至他处。刘大爷认为,商铺门口斜坡与行人道路之间高低不平整,对过往行人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,应该对自己的损失负部分责任,遂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此事并要求解决赔偿问题,但因责任人不明,始终未果。

2022年4月,刘大爷将商铺起诉至法院,要求赔偿其损失1万余元。法院对刘大爷的合理损失7209元作出确认,认为事故发生地的该段斜坡系某商铺的经营场所延伸部分,商铺作为该部分场地的管理者,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,而刘大爷在行走时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,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,故判决某商铺承担15%的责任,即赔偿刘大爷各项损失1081.35元。因该商铺下落不明,该笔款项未落实到位。

2022年12月,刘大爷认为责任比例认定有误,该案判决存在错误,向鄞州区检察院申请民事诉讼监督。该院第一时间调取了案卷和监控录像,了解了事发经过,并向相关人员询问具体情况,经审查认为,该案不符合监督条件。

考虑到刘大爷因此事陷入困难,且一直未能拿回应得的损失。为尽力解决其诉求,该院决定开展检察和解工作。该院向法院调取了同类型案件,从本案案情出发,结合法院同类型裁判分析,对刘大爷进行了释法说理。

之后,该院又通过企业信息查询、电话询问等途径多方查证,联系到了该商铺负责人,负责人表示愿意赔偿刘大爷相关损失。该院还协调社区,为刘大爷争取到了救助金。商铺门口的斜坡也已完成整改。最终,刘大爷同意撤回监督申请。

[责任编辑:何慧敏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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